【创业实践部】记中国科大mba第14期创业沙龙——初创公司合伙人的股权分配及退出-澳客竞彩

发布时间:2018-12-24浏览次数:794

    12月16日晚,六十余名校友参加了创业实践部举办的中国科大mba第14期创业沙龙,主讲嘉宾中国科大mba 2012级校友、安徽创泽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曹杨的分享主题是《初创公司合伙人的股权分配及退出》。

 

 

    曹总首先以罗辑思维、真功夫两个大家熟知的品牌为案例,解释了股权分配机制不合理如何导致创始人分家。他从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合伙人股权如何分配、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等方面展开,为我们剖析了创业团队应建立起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保障平稳进入与退出,避免对初创企业存续发展和创始人团队造成影响。

 

 

    谈到合伙人的合作机制,曹总用四个字来概括就是“结婚机制”。合伙人的关系,应该是长期的、深度的绑定关系,与夫妻关系差不多,像建立所有亲密关系一样存在磨合期,应该以三个月时间为磨合期,再决定是否继续合伙关系。同时也以他投资人的视角,向我们介绍了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第一种为资源承诺者,往往无法兑现承诺过的资源对接;第二种是兼职人员,他列举了facebook的创始人之一爱德华多·萨维林案例;第三种则是天使投资人,可能无法摆正投大钱、占小股的不对等身份;最后则是普通员工,不建议在早期对普通员工授予股份,如果作为激励可以选择在上市前或上市前一轮进行。

    当谈到合伙人股权进入的经验时,他说大家都知道小米是一个土鳖与海龟混搭的豪华合伙团队,所有成员都是创始人雷军先认可,组成了团队才开始进行股权配置。在谈到股权分配设计时,曹总认为应按同股不同权原则,在合伙前期将股权分配规则尽早落地,并由创始人代持20%股权,同时也应考虑到创始人离婚股权如何分配、股权发放完后发现合伙人拿到的股权和其贡献不匹配该如何处理的风险。

    (编者按:“代持”是指找机构或者个人代为持有股权、债券等签订协议的行为,一般都是不能直接持有。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在现场答疑环节,大家问起了创业团队最关心的问题,比如为什么不用兼职合伙人?曹总给出的回答是,因为我们选择的合伙人大多来自相关行业,应避免涉及商业泄秘风险。

    同学问起创业是否要干自己熟悉的行业,曹总建议尊重自己的初心,做熟悉的行业会更得心应手。

    而就员工股权疑问,曹总解释道:创业初期,员工对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还没有信心,工资比股权更能起到激励作用,员工股权建议前期在1%以内。关于初期权池建立的问题,曹总建议创始人应该代持20%初期股权,在关键节点,比如融资进入、核心团队成形时使用,保障股权不被过早稀释,同时给后期持续激励留有余地。

    两个多小时分享,伙伴们仍意犹未尽,围住曹总进行热烈的讨论与交流。校友们纷纷表示期待下一期创业沙龙,真创业、真实践,与优秀者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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